有好幾年時間我都沒有很喜歡歐普拉.溫芙蕾(Oprah Winfrey)。她不是那種你想要有過節的人(她強悍、聰明又有影響力),但我對她過去批評嘻哈音樂的言論一直有些不滿。
每次歐普拉批評嘻哈文化是厭女的、正在毀掉美國年輕人時,她說的內容似乎都直指我的專輯。
其實,真正讓我不爽的是──她不讓我上她的節目。我想上她的節目。
歐普拉的節目是A咖明星推廣自己作品的地方,不論是賣書、發專輯還是宣傳電影都行。我自認是一位A咖,那麼如果我上不了那個節目,人家會怎麼看我?
我覺得有必要向我的粉絲解釋這件事。所以,就像我一貫的作風,我直接說了實話。我在一些訪談中提到,歐普拉不讓我上節目,是因為她代表了她的觀眾群──中年白人女性。這群人覺得我很可怕,所以歐普拉自然也不會喜歡我(我還特地以她的名字命名了我的一隻狗,這點我承認有點過頭了)。
說完這些話後,我也沒有多想她會怎麼看待我的言論。反正她早就決定不讓我上節目,我也沒必要顧慮她的感受。她有她的生意要做(順帶一提,我認為她在創立OWN電視網後,應該繼續保留她的午後節目),我也有我的事業要經營。
後來有一天晚上,我參加了一場紐約市的慈善募款活動,活動是為NYRP(由貝蒂.蜜勒〔BetteMidler,美國歌手〕創立的非營利組織)募資。這是一個很棒的組織,致力於翻新紐約市的公園和被忽視的社區環境。
那場活動的氛圍並不算是我平時習慣的──滿場都是穿著燕尾服的上了年紀的白人──但我很欣賞貝蒂,也支持這個慈善事業,所以我捐了一桌餐費。活動中,我碰到了廣播記者蓋兒.金(Gayle King)──歐普拉最好的朋友。蓋兒是個很厲害的人,充滿智慧、自信,而且不怕面對任何場面(這點她在勞.
凱利〔R. Kelly〕的訪談中展現得淋漓盡致)。她直接走向我,開門見山地說:「為什麼你要講我姐妹壞話?」我向蓋兒解釋,我其實並沒有真的和歐普拉結仇。
「聽著,我其實很想跟歐普拉做朋友。」我繼續說:「但如果朋友做不成,至少可以當敵人吧?」
當我說出這句話時,我明顯看到蓋兒揚起眉毛,開始用不一樣的眼光看我。她意識到,雖然我嘴上在嗆她的朋友,但這背後其實有一套邏輯。「好吧,你跟我想的不一樣。」蓋兒說:「我會告訴歐普拉,她應該見見你。你們需要聊聊。」
蓋兒果然說到做到,安排了我上歐普拉的節目。那集節目效果很棒。她拜訪了我在皇后區的舊家,見了我的奶奶,還和我一起在街頭走了一圈。最後,談到了我們的關係。「你說那些話是有目的的,還是你真的不喜歡我?」她問。
「我有時候看到妳在談自己對饒舌文化的看法,而妳談到的一切問題,剛好都可以對應到我的專輯。所以我就想說,好吧,她不喜歡我。」我笑著回答。
「你是指N字眼?厭女?」歐普拉問。
「所有那些事。」
「對女性的不尊重、暴力……」她補充,絲毫沒有退讓。
「對,就是這些瑣事。」我笑著回應。
「當時我的想法是:『她不喜歡我。』因為社會上對這些事有各種不同的解讀…… 不是說這些觀點不對,但這讓我意識到,『如果我們不能當朋友,那至少讓我們當敵人吧。』這樣我們至少可以共存。」
我停頓了一下,然後補充道:「這只是我的一種策略。」
「哦──這很有意思。」歐普拉若有所思地轉頭看向她的製作人。
蓋兒和歐普拉之所以對這句話這麼感興趣,是因為它完全顛覆了她們對我的既定印象。在見到我之前,她們一直認為五角這個人就是一個失控、愛吵架、愛找麻煩的傢伙。
但當我說「至少讓我當你的敵人」時,她們明白了,我發起爭端從來不是出於情緒,而是出於策略。
我的策略很簡單:我當然更願意與某人成為朋友。但如果對方不願意,那麼當敵人是次好的選擇。
為什麼呢?因為如果你討厭我,你就更有可能談論我。
如果你對我有強烈的負面情緒,總有一天你會對朋友抱怨:「吼,我真的受不了五角。」你的朋友一定會問:「為什麼?」然後,就這樣,我成為了一場對話的主題。這就是我想要的。
現在,我已經成功邁進了一步。也許在聽你抱怨我之後,你的朋友對我的看法不會那麼負面了。也許他們會想:「這傢伙聽起來蠻有意思的,我來聽聽他的音樂,或者看看《權欲》。」或許,這甚至就是你買這本書的原因──透過朋友的推薦。
但如果你對我沒有任何感覺,這場對話根本不會發生。沒有人會去問朋友,他們對自己聽了無感的歌有什麼看法。也沒有人會主動提到一個作家或設計師,除非這個人能引起他們的反應。
人們只會談論自己熱愛的事物,或者我們厭惡的事物。
我當然更希望得到愛,但如果得不到,我也願意接受恨。
因為總有機會把這份恨轉化成某種正面的力量。
古希臘人相信一種名為「Agon」的概念,這個詞大致可以翻譯為「人們為了競爭或比賽而聚集在一起」的意思。
對古希臘人來說,這個世界最根本的能量就是兩股力量之間的較量。一場辯論,是兩個人為了一個觀點的鬥爭。運動,是能量與疲勞之間的對抗。學習,是你與知識之間的搏鬥。每天的清晨,則是一場光明與黑暗的戰爭。
希臘人從不逃避這些戰鬥,他們認為競爭──不論形式如何──都是有益的。這種信念最著名的體現,就是他們創立的運動競技比賽,也就是我們今天所熟知的奧運。希臘人非常重視奧運,甚至在戰爭進行期間都會停戰,讓參賽者安全地通行,準時抵達比賽現場。
如今的奧運會頒發銀牌與銅牌給那些沒拿下冠軍的選手,然而,古希臘人不相信參與獎。在他們的比賽中,只有一個贏家。獲勝者榮耀歸鄉,被家鄉人視為英雄,而其餘的人只能帶著失敗回家。
這種對競爭的態度,讓我聯想到今日的嘻哈文化。從第一天開始,每個拿起麥克風的饒舌歌手,都想被公認為史上最強。沒有人是為了銀牌或銅牌而戰,每個人進入這個圈子,都只想奪下金牌。
這種心態,來自於嘻哈的街頭根源。這種競爭文化,無論好壞,都讓這個圈子始終保持年輕。只要你無法穩坐王座,新王就會登基,而舊人退場。
因為我的成長背景,我對競爭的概念感到無比自在。無論是音樂、電視、服裝、酒類還是球鞋──如果我想踏進一個領域,而那裡已經有人占據,我會立刻把它變成一場競爭。
有些人害怕挑戰,甚至會逃避競爭,但我總是大步迎向它。這種心態讓許多人認為我是個霸凌者,我很少去否認這個標籤,但這種說法其實太過簡化了。我不會每天醒來就刻意找人挑釁或製造衝突。我並不熱愛紛爭,反之,我更願意當朋友。但如果有人想要找我麻煩,我只會回應一句──「沒問題。」
因為,對我來說,競爭從來都不是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