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
工商時報LOGO

普發AI紅利:從一次分配走向財政共享規則

  • 工商時報 社論
若AI真的為台灣開啟新的繁榮週期,比一萬元更珍貴的紅利,是趁財政有餘裕時建立一套能跨越景氣、政黨與世代的財政共享規則。圖/本報資料照片
若AI真的為台灣開啟新的繁榮週期,比一萬元更珍貴的紅利,是趁財政有餘裕時建立一套能跨越景氣、政黨與世代的財政共享規則。圖/本報資料照片

已將目前網頁的網址複製到您的剪貼簿!

AI浪潮正為台灣帶來罕見的經濟榮景。半導體、高效能運算與資通訊出口快速成長,行政院據此規劃在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編列2,357億元,普發每人一萬元,定調為「AI紅利、全民共享」。行政院長卓榮泰並說明,財源來自歲入實質成長430億元,加上歲入歲出賸餘約1,930億元。

這使問題不再只是「該不該發一萬元」,而是台灣必須面對的制度課題:當超常景氣創造額外財政空間,多少應由當代共享,多少應轉為公共投資、減債與未來財政能力?

首先必須釐清,所謂「AI紅利」並不是政府帳目中的特定收入。台灣沒有課徵AI稅,也沒有設置AI企業盈餘直接提撥全民的基金。其實質是AI及高科技產業帶動出口、投資、企業獲利與所得增加,再經營所稅、綜所稅、營業稅等轉化為較充裕的財政空間。因此,這次普發也不能簡單的等同於「超徵還稅」。超徵是實際稅收高於預算的事後結果;116年度普發則是政府依該年度歲入與支出預估,事前作出的預算配置。把經濟成長、歲入增加、預算賸餘與稅收超徵混稱為「紅利」,政治語言固然簡單,財政責任卻容易模糊。

普發並非沒有政策正當性。AI成長的利益高度集中於半導體、資本所有者與高技能勞動者,傳統產業、中小企業及一般家庭未必同步受益。政府透過租稅與移轉支付,讓更多民眾分享成長成果,本就是財政再分配的功能。尤其若確定能做到不增加舉債、不排擠既定社福、國防及公共建設,普發現金可以是一項政策選擇。但「有錢可發」不等於「發錢就是最佳用途」。2,357億元同樣可以減債、撥補社會保險、投入育兒長照、人才培育與產業轉型。政府仍須說明,為何普發現金在此時具有較高的公共價值。

比較他國的做法,提供了兩面鏡子。一是新加坡代表的「跨世代共享」:國家累積儲備,再透過淨投資收益貢獻制度,將長期預期投資收益的一部分納入年度預算,另一部分繼續累積。它不是拒絕發放補助,而是先回答「什麼可以分、什麼應該留」,避免當代耗盡繁榮成果。

另一是美國科羅拉多州TABOR(Taxpayer’s Bill of Rights)代表的「限制政府吸收全部超額收入」。它不是「稅收超過預算一定比例就普發」,而是對政府可保留收入設定上限,原則上依既有基準及通膨、人口成長調整;超過上限而未獲選民同意保留者,須以退稅、降稅等方式返還。新加坡防止這一代把紅利花完,TABOR防止政府把紅利全部留下;兩者共同的制度精神是:超常財政收入的處理應有事前規則,而非逐次政治決定。

這正是台灣目前最欠缺之處。近年數次普發背景雖不同,卻逐漸形成「景氣好/超收就應發錢」的政治期待。一旦一次性措施變成慣例,景氣反轉時便可能形成難以應變的支出壓力。因此,台灣不宜簡單照搬TABOR,也不宜僅以稅收達預算某一比率作為啟動門檻。預算達成率同時反映原始估計是否準確;若把發錢與之直接連結,反而可能產生低估歲入的誘因。較穩健的方向,是在現行《預算法》、《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架構下,建立「可分配財政餘裕」的公開評估程序:先區分結構性收入與景氣性、一次性收入,再盤點債務、社會保險、地方財政及重大公共投資需求,最後確認真正可自由配置的餘裕。其使用仍由行政院依法提出預算、立法院審議,但判準與程序應固定並公開。

這樣既能維持行政部門因應景氣彈性,也能保障立法院預算審議權,使不同政黨執政時適用同一標準,降低政策隨立場反覆擺盪的空間。

一萬元可以發,卻不應留下「有錢就發」的慣例。真正成熟的全民共享,是既不讓政府把繁榮成果全部吸收,也不讓當代把紅利一次耗盡。若AI真的為台灣開啟新的繁榮週期,比一萬元更珍貴的紅利,是趁財政有餘裕時建立一套能跨越景氣、政黨與世代的財政共享規則。

將工商時報加入Google偏好來源

您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返回頁首
LOADING

本網頁已閒置超過3分鐘。請點撃框外背景,或右側關閉按鈕(X),即可回到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