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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三讀修正 偏遠原民機構補貼免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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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25日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案,提案立委表示,其中第88條修正內容,未來醫事人員配合衛福部政策,服務於醫療資源缺乏之偏遠或原住民族地區醫療機構,因執行中央政府推動偏遠地區醫療政策所獲得的補貼、補助、津貼及獎勵金,將免納所得稅,實施期間為十年。

提案立委陳瑩表示,希望透過稅制鼓勵更多醫事人員投入偏鄉服務,緩解台東等地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長期面臨醫療資源不足與醫事人力短缺問題,當前東部迫切需要推動醫療資源可近性的提升。

陳瑩指出,許多醫師、護理師及各類醫事人員願意配合政府政策,前往偏遠地區提供醫療服務,但也犧牲家庭生活,更必須面對交通、住宿及工作環境等各項挑戰,因此政府除提供獎勵與補助外,更應透過合理稅制減輕實質負擔,讓投入偏鄉服務的人員獲得更實質的支持,也提升醫療人才前往偏鄉服務的意願。此次三讀通過的《醫療法》第88條修正明定,醫事人員服務於偏遠或原住民族地區醫療機構,因執行中央主管機關推動偏遠地區醫療所獲得之補貼、補助、津貼及獎勵金,免納所得稅;相關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範圍、免稅項目、條件、金額及其他事項,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訂定辦法,偏遠地區範圍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陳瑩表示,未來包括「醫學中心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獎勵計畫」、「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計畫」、「偏鄉醫師留任獎勵」、以及「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IDS計畫)等中央推動偏鄉醫療政策,醫事人員所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及獎勵金,未來十年皆可免納入所得課稅。

陳瑩強調,醫療平權不應因居住地而有所差距,偏鄉居民同樣應享有穩定且有品質的醫療照護。此次《醫療法》第88條修正通過,是以具體制度支持願意到偏鄉第一線的醫事人員,期盼鼓過鼓勵方式,讓更多優秀醫療人才願意走進偏鄉、留在偏鄉,持續守護原鄉及偏遠地區民眾的健康權益,同時感謝偏鄉醫事人員的付出與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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